关于报送2023年度荣成市工程技术中级、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人社厅 发布日期:2023-09-08 浏览次数:224

根据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工程技术中级(不含建设、碳纤维复合材料、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技术)、初级(不含碳纤维复合材料、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申报审核要求

2023年度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申报范围及申报和审核要求严格按照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评审条件

(一)2023年度工程技术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对省里已出台行业职称评价标准的,按规定执行,例如:交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按照《山东省交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鲁交发〔2020〕12号)政策要求执行;自然资源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1〕3号)政策要求执行;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按照《山东省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水规字〔2023〕3号)政策要求执行;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鲁环发〔2023〕17号)政策要求执行;质量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按照《山东省质量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鲁市监人字〔2022〕173号)政策要求执行。相关标准条件已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发布。未制订评价标准的行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等国家和省政策要求执行。

(二)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证明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水平的各类证书自愿提交。

(四)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0〕16号)参加职称评审。

(五)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可按照《关于落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政策的通知》(威人社字〔2022〕3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继续开通企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企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等申报初中级职称,按照《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优化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威人社办发〔2020〕50号)执行。

(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作出具体要求,实行评聘分开的事业单位中业绩显著、贡献突出、行业和群众公认的专业技术人才,经主管部门组织评议和认定,可不受单位现有岗位比例限制申报。中级职称申报应提交《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如有不受岗位比例限制申报情况需在表中予以备注,并提交组织评议认定情况报告。

(八)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继续教育数据。

(九)高层次人才、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援藏援疆援青人才等有特殊政策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网上填报、上传材料要求

采用网络化申报方式,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均须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注册、信息填报、审查审核、信息呈报等。申报材料以网上报送为主,凡涉及国家秘密的申报材料,一律采取线下报送,不得上传平台。具体填写要求参照《荣成市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申报系统填报说明》(附件5)。

材料填写完成后,按照申报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点击“确定申报”,申报数据即提交给用人单位,及时联系用人单位进行数据审核,无误后上报至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社局对不规范、不完整的申报材料直接退回申报人并告知修改意见。申报人员应及时登录申报平台查收,不再单独提醒,并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后再次逐级报送,原则上每人有两次修改完善机会。因申报人员未按时修改、修改不全面等个人原因影响评审结果的,后果由申报人员本人承担。

(二)呈报部门上报纸质申报材料要求

单位需提交《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系统生成)、《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一式3份,A3纸型系统自动生成,双面打印,复印件一式5份),表中“单位意见”一栏须有负责人签名、公章和时间,“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两栏除以上3项外,须填写“内容属实,同意上报”或“同意”等意见,不能空缺。

四、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职称申报材料采取网上审核、集中受理的办法,请各呈报部门于10月7日前报送网上数据,数据审核通过后按照通知要求由各呈报部门统一报送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有关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要求,认真做好本部门(单位)职称评审推荐申报工作,严格申报程序和申报纪律,要对照申报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审查关。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得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加强监督督查。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用人单位要建立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档案,将本部门(单位)职称申报、审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的相关材料整理归档,立卷备查。

(三)强化责任追究。用人单位负责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组织推荐;主管部门审查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等;呈报部门负责审核申报材料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齐全。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对提交的申报材料,发现其审核不认真或者违反评审政策、违反评审程序的,可以采取通报的方式,指出相关单位工作失误,提出整改意见。

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予以党纪政务处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建立职称诚信制度。对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等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予以记录。信用状况不良的个人、单位或组织,将在行政监管、行政便利、财政资金申请等方面给予一定限制和惩戒。

(五)本通知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联系地址:荣成市府西路178号市人社局521室

联系电话:0631-7561527


附件:1.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

                     2.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3.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

                     4.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

                     5.荣成市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申报系统填报说明

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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