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3年第十四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证书的通知

来源:住建部 发布日期:2023-09-08 浏览次数:176

请根据公布的名单(附件1)及批次号,填写领取单(附件2),通过邮寄方式办理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领取业务,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附件:1.2023第十四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单

 3.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邮寄服务须知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97


附件下载:

1.2023年第十四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xlsx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单.doc

3.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邮寄服务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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