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住建厅 发布日期:2022-04-06 浏览次数:697
为做好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省科技项目”)的结题验收,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目前已完成的省科技项目进行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立项的,截至目前已过研究期限且尚未通过验收的年度省科技项目。
二、验收工作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参照年度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名单,对本单位承担的省科技项目进行梳理并确定项目状态,填写省科技项目状态确认汇总表(附件1),于4月30日前将汇总表加盖公章后发送至邮箱:fzykyb@shandong.cn。
2.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交的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项目立项申报书及立项文件、研发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技术经济分析报告、(产品或技术)测试/检测报告、科技查新报告、项目成果证明材料(知识产权、论文专著等)等材料。
3.在规定的研究期限内未能如期完成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提交省科技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3)。
4.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状态确认并拒绝提交变更申请的省科技项目将视为自行放弃,按规定取消该科技项目资格,且承担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新的科技项目。
三、其他事项
1.省科技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节能科技处统一组织,省住房城乡建设发展研究院配合实施。
2.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申请表一式两份,其他验收材料一式一份并装订成册,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zykyb@shandong.cn。验收申请材料应按照《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审核后报送。
3.请各项目承担单位积极组织、有序部署,于2022年5月30日前,将验收申请材料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发展研究院。
联系方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节能科技处冯睿、张亚可0531-51765148;省住房城乡建设发展研究院刘启明,0531-51765563;地址:济南市卧龙路128号山东省建设节能示范大厦711室(邮寄地址),邮编:250004。
附件:1.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状态确认汇总表.docx
2.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软科学研究类与科研开发类)验收申请表.doc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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