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济宁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济宁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1-10-13 浏览次数:612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宁高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太白湖新区建设局、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房地产开发公司、保险公司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9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21〕6号)的要求,落实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建立住宅工程质量风险管控,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住宅产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济宁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济宁监管分局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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