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第十七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的公示

来源:住建部 发布日期:2021-08-07 浏览次数:727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的规定,经审核,曹振生等1163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刘乐等325人不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19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司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电话:010-68331219

???????010-58934733

附件: 

1.曹振生等1163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2.刘乐等325人不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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