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20-07-15 浏览次数:1048
由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的《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业经审定通过,编号JD14-051-2020,现予以公布,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技术导则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9日
转载自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