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认定重新注册办理项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住建厅 发布日期:2022-11-16 浏览次数:417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深化简政便民措施,方便申请人选择正确办理项,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12月1日取消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认定重新注册办理项。
2022年11月28日起,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后再次申请注册的,请按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认定初始注册办理项进行办理。
各审批机构对申请人已上报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认定重新注册申请,请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受理审批。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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