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废止《关于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资质单位备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2-07-26 浏览次数:629
原济宁市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8月19日起施行的《关于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资质单位备案工作的通知》(济国土资发(2017)51号),备案范围不适应当前备案工作的实际需求。经研究,确定自2022年7月25日起废止《关于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资质单位备案工作的通知》(济国土资发(2017)51号)。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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